桂评协〔2014〕53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更好贯彻执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准则联络员管理办法》,做好评估准则意见征集、宣传实施和业务交流等工作,广西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广西评协”)决定建立“资产评估准则联络员及联络点交流QQ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群名称:广西评估准则,群号码:139096037。
二、群宗旨:评估准则意见征集、宣传实施、业务交流。
三、由各资产评估机构推荐一名资产评估准则联络员加入该群。申请加入该群要用真实姓名加所在机构字号,如“张三-XXXX公司”。
四、推荐资产评估准则联络员的条件
(一)掌握一定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人员优先);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广西评协交办的资产评估准则相关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五、资产评估准则联络员的职责
(一)关注中评协与广西评协有关准则的发布信息,向所在资产评估机构领导汇报,负责向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宣传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情况;
( 二)了解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资产评估准则的需求和建议,并负责收集和反馈广西评协;
(三)收集资产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和执行过程中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向广西评协反馈;
(四)将所在资产评估机构转发、宣传和培训资产评估准则的情况反馈广西评协;
(五)关注广西评估准则交流群,了解相关事宜并进行日常联系。
六、群内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七、群内成员应保护好个人信息(密码)及其他成员信息,不得将群内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也不要轻信与业务讨论无关的其他信息。
二○一四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