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首页 - 办事指南

办理指南

  一、办事机构
       业务办理机构:广西资产评估协会考试培训部
       业务办理人员:冯惠   协会网站:www.gxzcpg.com.cn  
       业务办理地点: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703室
       联系电话(传真):0771-2863032     

  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2.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三)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下旬至5月(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报名程序:考生到广西资产评估协会指定报名点报名,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所有证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时间:每年9月(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六)成绩查询:每年的11月下旬公布成绩。考生可直接登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资产评估师考试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三、资产评估师培训
       (一)后续教育培训
        1.资产评估师每年应当接受后续教育培训。
        2.后续教育时间:协会按照中评协每年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协会将发文通知各评估机构。(相关情况可到广西评协网站查询)。
        3.后续教育报名:各资产评估师以所在资产评估机构为单位,统一向广西评协考试培训部提交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