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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桂评协〔2025〕57号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25-11-10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5〕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对象

符合《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中评协〔2025〕3号)第六条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自愿参加(分支机构无需自行申报),评价基准期为2024年度。

二、工作安排

(一)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的评估机构,请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综合评价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按顺序排列好,以“机构名称”命名打包并发送至广西资产评估协会邮箱。

(二)所有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通知中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特别提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报名表》中机构代码为资产评估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系统内8位数字;机构不存在合并或分立情况的,在两个选项框内打“×”,法人签名并盖公章(PDF版)。

联系人:梅丽珍

联系电话:0771-2863028

电子邮箱:gxzcpgxh@czt.gxzf.gov.cn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

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pdf

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