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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度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的通知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21-10-08

桂评协〔2021〕60号

 

关于推荐2021年度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财政厅监督局的工作部署,由财政厅和协会联合组织2021年度的资产评估行业质量检查,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需从各资产评估机构中抽调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丰富执业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资产评估师参与行业执业质量现场检查工作,时间安排在10月中旬至10月底前。请各资产评估机构积极推荐检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从事资产评估工作5年以上实践经历的资产

评估师,热爱评估行业,吃苦耐劳;

(二)  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资产评估准则,熟练掌

握评估技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应用;

(三)  具有高度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四)  资产评估机构的领导、部门(项目)经理、评估总

审、业务骨干、或熟悉评估业务的优秀资产评估师及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通知事项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按要求推荐检查人员,并填写检查人员

推荐表(附后),于2021年10月9日下班前将推荐表报送协会秘书处(电子和盖章扫描文档各一份发至244968322@qq.com邮箱)。协会秘书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检查人员名单并推荐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监督检查局确定后,再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三、其他
(一)资产评估师参加检查的时间,可抵扣继续教育学时,

列入公益活动时间和中评协综合评价数据。每天可抵扣继续教育4个学时,最多为40个学时。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检查人选的推荐工作,要在征求被推荐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本机构德才兼备的执业人员推荐上来。检查人员一经确定,须坚持完成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原则上中途不能请假,不能更换人员。

 联系人:梅丽珍   联系电话:0771-2863028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