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评协〔2013〕14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2012年广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在9家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得到了自治区民政厅以及各专家委员的认可和赞扬。2013年自治区民政厅继续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委托协会组织实施,为做好今年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协会研究决定,今年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采取自愿报名参加,协会选定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9家评估机构(众益、
中通诚、正德、桂科、华寅、桂鑫诚、中锋大公、公立天辰、南宁金正),今年继续参加,原参加评估的人员可适当调整,但评估小组的负责人(组长)原则上不变,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2012年没有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机构,根据本机构的人员情况,积极报名参加今年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三、推荐评估人员的要求
(一)、以每个机构为一个评估小组,每组3人,每组需有一名机构负责人当组长,负责本组的评估工作;
(二)、推荐条件:
1、评估小组负责人(组长),必须是本机构的领导、业务
骨干、部门经理、评估总审或熟悉评估业务的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具有高度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2、评估人员,具有从事资产评估工作一年以上实践经历
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或评估助理,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
(三)、推荐和选调方法:
由各资产评估机构填报《2013年广西社会组织评估人员推
荐表》,于2013年3月28日上午12点前,报协会秘书。协会秘书处根据人员的条件,评估工作量的情况,选择部分机构作为今年社会组织的评估队伍。
(四)、请各资产评估机构,积极推荐人员,并按时上报协
会秘书处。
联系人:梅丽珍
联系电话:0771-2863028,传真:0771-2863032
邮箱:244968322@qq.com
附件:1、《2013年广西社会组织评估人员推荐表》
附件: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荐表xls.xls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