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评协〔2013〕11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广西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监管体系,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保证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惩戒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经研究决定,拟对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进行推荐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门委员会名称:
(一)惩戒委员会
(二)申诉委员会
(三)执业质量检查委员会
(四)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
二、推荐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条件:
(一)取得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并执业5年以上;
(二)积极参与资产评估行业或协会建设的有关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高度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五)资产评估机构的领导、业务骨干、部门(项目)经理、评估总审、或熟悉评估业务的优秀青年注册评估师从优;
三、专门委员会人选的推荐:
(一)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各资产评估机构推荐,协会推举的方式,即机构推荐,自下而上,择优候选,再自上而下,由协会将候选人员名单发给各机构进行投票,协会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最终人选;其他有关单位的人选,由协会秘书处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常务理事会讨论确定。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推荐专委会人选,人数不限,由各资产评估机构负责填报《各专门委员会人选推荐表》及《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申报表》,于2013年3月1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的方式报协会秘书处。
(三)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重视专门委员会人员人选的推荐工作,积极推荐人员,并按时上报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梅丽珍
联系电话:0771-2863028,传真:0771-2863032
邮箱:244968322@qq.com
附件:1、《各专门委员会人选推荐表》
2、《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申报表》——汇总表
附件:各专门委员会人选推荐表.xls
附件: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申报表—汇总.xls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