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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0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10-12-31

                                                        桂评协〔2010〕45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0]99号)的精神,切实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工作,落实行业“优质主题年”从优质报告做起的执业宗旨,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实践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战略。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分别下发了《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受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广西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开展了这次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今年的检查工作,得到了自治区财政厅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经过检查组全体成员的努力和被检查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地完成了今年的检查工作。现将在今年检查工作中,能反映我区评估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现象,归纳汇总,印发给你们。请各机构结合本单位的执业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和对照,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提高自身的执业质量。
        一、机构内部基本情况
        (一)检查组检查了各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自从机构分立专营以后,被检查的各机构都建立了评估公司管理制度,从机构人事、财务、档案管理、收费、后续教育及培训制度等方面、质量控制制度(评估流程图、三级复核制度等方面)制定了各种制度,较为有效地建立了机构专营管理的模式。
        (二)在对机构设立条件持续情况、合伙人及股东任职条件持续情况方面的检查,符合财政部《资产评估审批管理办法》的机构有8家,有2家机构由于缺少评估师不符合设立机构的要求。       

        (三)对资产评估师股东或合伙人缴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公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检查。在10家被检查机构共25名股东中,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仅有6名股东在资产评估公司缴纳社保费用;有10名股东社保费用均在会计师事务所缴纳;有5名股东社保费用在其他公司缴纳;4名股东以个人名义缴纳。
        (四)机构及评估师执业道德和独立执业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规违法不良执业、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执业、冒用注册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评估报告等情况。
        二、执业质量检查情况
        (一)评估报告质量检查范围及内容
今年的检查时段为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检查的内容包括评估工作底稿的规范性和完备性、评估报告的规范性和完备性两大部分内容,并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打分表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二)检查报告的数量分类及评分情况
今年分别选择了10家评估机构进行检查,根据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清单进行抽检,重点检查企业整体评估、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森林资源评估、固定资产评估。被检查是10家机构在2009年7月到2010年6月期间共出具报告415份,检查组抽查报告约80份,占总报告数的19.2%,对其中的61份报告进行了打分,其中:企业整体评估20份(包括18份国有企业整体评估、2份非国有企业整体评估),固定资产评估26份,森林资源评估13份,无形资产—商标权评估1份,海域使用权评估1份。在提供的报告清单中,大部分被检查机构都有开展森林资源评估业务,基本上没有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只发现1份)。按照中评协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底稿的打分标准,我们对评估报告的打分,并将分数进行了分类统计:单项资产评估类型平均分最高为84.9,最低为69.8;资产组合评估类型平均分最高为83.6,最低为68.4;企业价值评估平均分最高为84,最低为62.1;两份无形资产评估分别为72.8和83.6分。
        由于机构各有专长,有的机构做单项资产评估较多,有的机构几乎没有无形资产评估,难以有较为系统合理的总体评分体系,因此未以机构为单位做总体评分。
        (三)被检查报告的工作底稿的规范性和完备性情况
从被检查的报告中,评估报告的底稿基本符合规范,能够支撑评估结果,但是工作底稿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够完备。主要有:
        1.评估业务约定书、评估计划没有按评估准则要求的内容书写完整,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部分缺少委托方公章;
        2.企业整体评估中对被评估企业的历史沿革、现状和发展前景,被评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核心技术、研发状况、销售网络、特许经营权、管理层构成等经营管理状况,被评估企业历史财务资料和财务预测信息资料,可能影响被评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前景等资料收集不全,甚至没有资料;
        3.对评估方法没有进行适用性分析,对采用何种评估方法,不采用何种评估方法没有说明原因;
        4.对企业整体评估不采用收益法评估,以及没有说明不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理由及收集相关支持资料;
        如:某新华书店企业改制评估,只简单说明“考虑到难以预测xx新华书店未来几年的正常经营利润和风险,故不适宜使用收益法”,评估师没有收集企业前三年的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分析,也没有企业提供的经营预测及风险等方面的书面说明,而不采用收益法评估是不恰当的。底稿中缺少与企业经营、收益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5.缺少流动资产的往来询证函,存货盘点表,应收、应付票据复印件等资料;
        6.重要资产缺少现场勘察记录及现场清查明细表,除一个评估举例外没有其他重要资产的计算底稿及询价依据;重要资产的产权证明、购货发票、合同、工程预结算书收集不齐全,甚至没有以上资料;
如:某供水总公司企业改制评估,对重大资产供水管网的评估增值为1204万元,增值率达509%,但其重置价值缺乏详细计算过程,增值原因说明不清晰;底稿中缺少现场资产清查明细表、机器设备勘察表。
        7.机器设备评估举例不具有代表性,或者价值量过小。重置成本构成要素有误,如未将需安装设备的安装费用等计入重置成本,对成新率形成过程披露不够充分,成新率的贬值因素(或修正系数)的形成过程披露不充分;出现计算错误、明细表评估值与案例不一致等低级错误;
        如: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抵押贷款评估,评估对象帐面价值为2.9亿元,委估设备分布在4个车间、共2226台,评估计划只安排1个人,现场勘察时间只安排1天,时间进度及人员安排不合理,无成本法计算的相关询价记录和定价依据资料。 
        8.房屋建筑物重置价值取值过程过于简单,取价依据不充分。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底稿中未体现市场法所需的3个交易案例的信息,如价格来源,现场勘察照片等;
        9.土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上有交易案例,且评估目的为资产转让,应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但却只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且成本逼近法中年期修正计算有误;没有披露划拨土地的评估价值是否包含土地出让金;
        10.长期投资评估工作底稿及资料过于简单,没有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没有按整体评估的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如:某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改制评估,缺少实物资产的勘察说明,缺少长投单位的现场勘察过程及计算过程;在没有取得法定产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说明的情况下,将在帐面上无反映的专利权及股权作为企业资产评估不恰当。
        11.评估明细表没有按准则规范或国有资产评估指南的要求书写完整,评估申报明细表没有每页盖单位公章,甚至没有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申报明细表;
        12.底稿中国有企业改制的专项审计报告没有盖审计单位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评估明细表的帐面价值与审计报告的帐面价值不相符,没有在审计的基础上评估;
        13.对评估增减值没有进行原因分析及说明;
        14.企业改制评估或国有资产评估缺少经济行为文件(不能以评估业务约定书代替);
        15.采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未收集被评估企业前三年的会计报表及相应的资料,无企业提供的财务预测信息资料,缺乏必要的计算底稿。采用现金流量法评估,对永续经营的资本性支出计算错误(对固定资产等的更新支出没有按评估值或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来计算)。折现率的取值与收益口径不一致,计算及取值过程过于简单。
        16.森林资源评估
        (1)林权证不齐全或无林权证,无专业机构出具的森林资源勘察调查报告、无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无现场照片;
        如:某浆纸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评估,评估范围为137万亩,只有10万亩有林权证,其余部分只有林地承包合同,但部分林地承包合同的权利人与报告中所提到的资产占有方不一致,报告中也没有作出说明。委估森林资源面积巨大,无专业机构出具的森林资源勘察调查报告,无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无现场照片。
        (2)没有企业提供的森林存量资料及评估申报明细表,无企业的财务报表资料,在评估计算过程中,无收入、成本等取价依据来源说明,对经营成本的取价依据不充分。对企业经营的数量巨大的森林资源,没有考虑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费用,中龄林经营成本计算应该每年投入并折现。折现率的取值缺乏计算过程。
        如:某浆纸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评估,评估范围为137万亩,评估值高达27.56亿元,但缺少企业申报明细表,缺少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对经营成本资料的取价依据不充分。
        (3)评估举例范围过小,对被评估资产不具有代表性,除评估举例外无其他森林资源的计算过程。
        如:某浆纸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评估,评估范围为137万亩,评估值高达27.56亿元,除评估举例外无其他森林资源评估的计算过程。
        17.三级复核签字不齐全,部分缺少签字评估师在复核表上签字,三级复核的内容记录不齐全,部分复核流于形式。
        (四)评估报告内容规范性及完备性情况
在检查中,没有发现明显违背客观独立执业的评估报告,多数报告比较符合规范,但是也有值得完善改进的地方。主要有:
        1.评估报告内容没有按准则规范或国有资产评估指南的要求书写完整,如缺少报告标题、缺少评估报告使用者,缺少委托方与产权持有方或被评估单位之间关系的说明,评估目的表述层次不完整、不清晰,评估依据不完整,缺少具体的经济行为文件;评估对象及范围没有列出账面值或者说明账面值的情况;评估假设及特别事项说明的内容与评估对象及评估目的、评估方法无关系,或者说明不够充分,往往流于形式;对影响评估结论的事项说明不充分;
        2.国企改制评估,正文没有企业的历史沿革、经营情况介绍;
        3.报告中对采用何种评估方法,不采用何种评估方法没有进行分析及说明原因,评估计算公式与评估说明中的不一致;评估明细表与企业申报评估明细表不一致;评估明细表反映的信息不够完备,如缺汇总表、页码和企业填表人、评估人员等;
        4.缺少委托方及产权持有方或被评估单位共同撰写并盖章签字的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
        5.没有披露长期投资核实的内容(投资协议、持股比例等内容),对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状况说明过于简单或没有说明,对长期投资的评估方法及评估计算过程描述过于简单或没有说明;
        6.评估计算举例不具有代表性,举例价值量过小或资产类型不齐全;
        7.没有说明存货(房地产)为何要引用其他评估机构出具报告的结果,委托方是否同意引用,没有说明引用报告的主要内容及进行合理性分析;
如: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涉及的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整体评估,在对存货(开发的商业性房地产)评估中,引用了某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的结论,但没有说明为什么要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的结果,委托方(法院)是否同意引用,且没有说明引用报告的主要内容及进行合理性分析。
        8.整体企业成本法评估时未分析企业是否拥有可辨认的无形资产,若有,应对其单独评估;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商誉)应在最终确定的评估结论中列示,而不是在成本法的结论中列示;
        9.整体企业收益法评估计算过程过于简单,因素考虑不全,分析测算的逻辑性差,对各预测科目的分析不够完整详细,无法判断结果的正确性;
        10.森林资源评估报告:
        (1)评估报告没有说明委托方与产权持有方的关系,并且报告具有多个不同的产权持有人;林权证不齐全或缺少林权证,部分林地承包合同的权利人与报告中所提到的产权持有方不一致,报告中也没有作出说明;委托评估森林资源面积巨大,缺少专业性的现场资产核实以及现场勘察说明;没有不同产权人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结论;缺少资产评估准则依据;
        如某浆纸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评估,评估范围为137万亩,评估值高达27.56亿元,同一个报告中有三个不同的产权持有人,但没有说明委托方与产权持有方的关系及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评估结论也没有分别列出三个不同产权人拥有的被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2)评估范围与企业申报明细表内容不一致,报告没有说明原因;
        (3)缺少自治区林业局与协会共同认可的两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签字,不符合出具报告的条件(大部分被检查机构存在以上问题,有的机构对需要两名森林资源评估专家签字持保留意见,认为有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已符合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条件);
        如:某评估机构出具的某浆纸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三份评估报告,评估对象分别为15.16万亩、25.25万亩、136.55万亩,评估值分别为1.56亿元、5.88亿元、2.76亿元,均无评估协会认可的两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签字。
        (4)缺少森林资源核查报告出具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无签字森林资源评估专家资格证书;无委托方及产权持有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国有企业整体评估附件缺少相关部门批准的经济行为文件、审计报告、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证书、委托方承诺函等内容;
        12.存在少数机构在归档的报告书没有法人签字或加盖评估机构公章的现象。
        三、检查中发现广西评估行业当前面临的共性问题
        (一)经自治区林业局与协会共同认可的森林资源评估专家稀少,专家收费高等问题,造成大部分被检查机构出具的森林资源评估报告没有符合条件的森林资源评估专家签字,不符合出具报告的条件。
        (二)存在收费标准混乱,压价竞争的现象。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09年11月17日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9年12月4日根据以上文件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水平的测算标准》(中评协[2009]199号),旧的收费标准已经废止,新的广西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尚未出台,造成机构对参照收费标准存在困惑,实际收费情况出现混乱,有的评估机构按旧标准执行,有的按中评协的新标准执行,有的按未经物价局批准的广西评协新标准执行,并且还随意打折,造成社会上对评估收费的公信力、权威性大打折扣,已经严重影响到评估机构的发展。
        四、以上检查情况,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广西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现状,希望各机构以及评估从业人员能够引起关注和重视。欢迎大家对评估行业的一些共性现象存在的问题,共同思考,献言献策。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的目的在于促进评估行业提高整体执业水平、规避非自身风险、提升服务质量,把社会公信力和社会地位提高上去,行业才能不断健康发展、不断壮大、不断增强奋发向上的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的空间。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