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评协关于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特色机构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6〕12号)、《中评协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特色机构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6〕13号)、《中评协关于开展2025年度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特色机构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6〕14号)、《中评协关于开展2025年度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6〕15号)有关要求,广西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广西评协)现就我区2025年度特色资产评估机构信息披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资产评估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设立备案满3年,即《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前取得资产评估资格,或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自治区财政厅完成备案。
(二)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2名以上资产评估师,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8名以上资产评估师;申报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的,具有2名以上资产评估师(珠宝)。
(三)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具相关业务评估报告数量满足:知识产权或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各不少于10份;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不少于1份;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不少于2份。
(四)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
二、填报内容
(一)本次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符合条件参加本资申报的资产评估机构应按申报类型填写对应申报表,列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完成的知识产权、自然资源、数据资产、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情况(以评估报告日为准)。涉及国家秘密,或涉及商业秘密至申报当日尚在保密期的业务请勿填报。
(二)知识产权评估业务是指评估对象为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资产权益的资产评估业务。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或资产组。
(三)自然资源评估业务是指评估对象为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域等各类自然资源(或权利)的资产评估业务。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或资产组。
(四)数据资产评估业务是指评估对象为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能进行货币计量的,且能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的资产评估业务。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或资产组。
(五)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是指评估对象为珠宝玉石和贵金属的原料、半成品及其制成品的资产评估业务。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或资产组。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于2026年4月8日前,按申报类型填写对应申报表(详见附件1-4),将Excel电子版及盖章PDF扫描件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统一格式为:XX评估机构简称+XX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
广西评协将对申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匹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信息汇总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四、信息公开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申报信息复核通过后,将在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披露特色机构名录。
联系人及电话:覃群惠,0771—2816064
邮箱:gxzcpgxh@czt.gxzf.gov.cn。
附件1:2025年度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
附件2:2025年度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
附件3:2025年度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
附件4:2025年度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4:2025年度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