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评协〔2023〕28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评协《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27号)要求,现开展我区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工作。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本机构自查和整改,并撰写自查整改报告,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盖章后寄送至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244968322@qq.com)。
联系人:梅丽珍 联系电话:0771-2863028
邮寄地址: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703
附件:1、《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27号)
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情况自查整改报告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