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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机构负责人 会议的通知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21-05-24

桂评协〔2021〕32号 

关于召开广西资产评估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机构负责人会议的通知

各理事、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广西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及行业工作安排需要,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6月2日召开广西资产评估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自治区财政厅领导讲话;

(二)王保利会长作2020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表决个别理事变更事项;

(四)审议并表决组建钦北防片区事项;

(五)有关启用广西资产评估协会网络服务平台相关事项安排(含资产评估报告报备系统、统一编码系统、财务报表提交系统、各项证明文件开具、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模版、经济指标数据汇编等)。

(六)广西中小机构资产评估业务OA系统自动化、信息化、数据化建设试点相关工作安排。

二、会议时间

2021年6月2日9:30-17:30,会期一天,2021年6月2日上午9:00报到。

三、参会人员

(一)广西资产评估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主席、监事(详见附件1);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一人。

四、会议地点

南宁市桃源路74号桃源饭店6号会议厅。

五、其他事项

 (一)南宁市外的与会同志统一由协会秘书处安排食宿,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住宿安排一人一间。南宁市内的与会同志统一安排会议餐,不安排住宿。市外同志办理住宿请至桃源饭店主楼总台办理。

(二)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理事会理事、监事会主席、监事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上报协会秘书处请假并获准,但不能找人替代。

(三)各机构负责人如无特殊情况,应该按时出席会议,如果出席会议的机构负责人是理事的,可以只来一人。

(四)根据疫情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前14天之内,本人或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有境外旅游史、或去过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或者近距离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确认患者,要如实禀报,做好新冠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提交协会秘书处。

(五)请于5月27日下班前将参会人员的《会议回执表》(详见附件2)发电子邮件(275144134@qq.com)到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梅丽珍、刘绿霞

联系电话: 0771-2863028、2863032

附件:1.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主席、监事名单

       2.会议回执表

                                                   2021年5月23日

附件1-广西资产评估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主席、监事名单.xls

附件2-会议回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