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的要求,我厅按规定完成了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2024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对象的选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落实财政部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切实履行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行政监管职责,规范行业执业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区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
(一)广西宏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广西中信华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三)广西华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广西永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广西安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六)广西桂科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七)广西中之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八)广西衡泰房地产不动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九)广西同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十)广西合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十一)广西光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二)广西开元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资产评估机构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执业质量等有关情况,重点查处关键评估程序未执行到位、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违规行为,重点抽查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必要时将延伸检查其他年度和相关单位及相关资料。
四、联系方式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局
电话:0771—5331587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邮编:530021
邮箱:czjdj@czt.gxzf.gov.cn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