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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的通知》的通知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20-01-07

桂评协〔2019〕3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9]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资产评估机构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人民法院

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的通知

中评协〔201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9月1日起出具的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报告,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对其进行判断。

请各地方协会将《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