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评协〔2007〕60号
各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
为加强对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的管理搞好服务,完善会员档案,便于组织后续教育、年检和今后开展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等活动,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我会决定对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进行重新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登记的对象:
凡已在我会登记的,通过考试或依法认定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非执业会员。
二、重新登记的方法:
请各位非执业会员如实填写《广西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并贴上标准照片,连同身份证和会员证的复印件提交我会。
三、提交方式:
各非执业会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向我会报送重新登记的材料。
邮寄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530023
受理地点:广西财政厅 27楼 2714号房间
协会网站:www.gxzcpg.com.cn
电子邮件:gxcpv@sohu.com(请连同照片、身份证以及会员证的电子版本一同发至我会,以便证实会员身份。)
联系电话:0771-5331723(注册监管部、可接收传真)
希望广大非执业会员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如尚未办理2005、2006年度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请尽快到我会办理年检。
附件:广西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