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评协〔2007〕37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贯彻《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90号)的精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拟对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进行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拟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者股东的后备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讲授资产评估业务基础、机构内部治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将于2007年9月举行。为期5天,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
(一)拟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粘贴好相片于2007年7月26日前交到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含电子版及传真)。
(二)我会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90号)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审核汇总。
(三)中评协根据各省上报情况,对所报人员情况进行复审后确定培训名单。
五、参加培训人员考试合格的,由中评协发放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联系人:杨子萱
联系电话:0771—5326020、5331776(传)
电子邮箱:gxcpv@sohu.com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邮编:530021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